概述

定义:指椎管内注射麻醉药物及相关药物所引起的生理反应、毒性作用以及技术操作给机体带来的不良影响。

目的:为明确椎管内阻滞并发症的基本防治原则、降低麻醉风险并最大程度地改善患者的预后。

本“专家共识”仅为提高麻醉质量而制定,不具有强制性,也不应作为医疗责任判定的依据。

椎管内麻醉并发症

马尾综合征

马尾综合征是以脊髓圆锥水平以下神经根受损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其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大便失禁及尿道括约肌麻痹、会阴部感觉缺失和下肢运动功能减弱。

预防

由于局麻药的神经毒性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1)连续脊麻的导管置入蛛网膜下腔的深度不宜超过4cm,以免置管向尾过深;

(2)采用能够满足手术要求的最小局麻药剂量,严格执行脊麻局麻药最高限量的规定;

(3)脊麻中应当选用最低有效局麻药浓度;

(4)注入蛛网膜下腔局麻药液葡萄糖的终浓度(1.25%至8%)不得超过8%。

治疗

一旦发生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以下措施辅助治疗:

(1)早期可采用大剂量激素、脱水、利尿、营养神经等药物;

(2)后期可采用高压氧治疗、理疗、针灸、功能锻炼等手段;

(3)局麻药神经毒性引起马尾综合征的患者,肠道尤其是膀胱功能失常较为明显,需要支持疗法以避免继发感染等其他并发症。

短暂神经症(TNS)

症状发生于脊麻作用消失后24小时内,在6小时到4天消除;

大多数患者表现为单侧或双侧臀部疼痛,50%~%的患者并存背痛,少部分患者表现为放射至大腿前部或后部的感觉迟钝;

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无神经学阳性改变,发生率:

变异很大,利多卡因脊麻发生率高(4%~33%),而布比卡因脊麻则极少发生。截石位手术发生率高达30%~36%,仰卧位则为4%~8%。

病因和危险因素

目前病因尚不清楚,可能的病因或危险因素如下:

(1)局麻药特殊神经毒性:利多卡因脊麻发生率高;

(2)患者的体位影响:截石位手术发生率高于仰卧位;

(3)手术种类:如膝关节镜手术等;

(4)穿刺针损伤、坐骨神经牵拉引起的神经缺血、小口径笔尖式腰麻针造成局麻药的浓聚等因素。

预防

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浓度和剂量的局麻药液

治疗

(1)椎管内阻滞后出现背痛和腰腿痛时,应首先排除椎管内血肿或脓肿、马尾综合征等后,再开始TNS的治疗;

(2)最有效的治疗药物为非甾体抗炎药;

(3)对症治疗:包括热敷、下肢抬高等;

(4)如伴随有肌肉痉挛可使用环苯扎林;

(5)对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无效可加用阿片类药物。

穿刺与置管相关并发症

椎管内血肿

是一种罕见但后果严重的并发症。

临床表现:

在12小时内出现严重背痛,短时间后出现肌无力及括约肌功能障碍,最后发展到完全性截瘫。

如阻滞平面消退后又重新出现或升高则应警惕椎管内血肿的发生。

其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学检查。

施行椎管内阻滞前推荐的停药时间如下:噻氯匹定(ticlopidine)为14天、氯吡格雷(clopidogrel)为7天、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受体拮抗剂依替非巴肽(eptifibatide)和替罗非班(tirofiban)为8小时。中草药,如大蒜、银杏、人参等,不增加椎管内阻滞血肿发生的风险;但这些中草药与其他抗凝血药物联合应用,如口服抗凝剂或肝素,会增加出血并发症的风险。

诊断与治疗

⑴椎管内血肿治疗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和迅速果断处理,避免发生不可逆性损害,脊髓压迫超过8小时则预后不佳。

⑵新发生的或持续进展的背痛、感觉或运动缺失、大小便失禁;

⑶尽可能快速地进行影像学检查,最好为核磁共振成像(MRI),同时尽可能快速地请会诊以决定是否需要行急诊椎板切除减压术。

硬膜穿破后头痛

发生率和发生机理

脊麻近年来逐渐下降,非产科患者为1%或以下,产科患者为1.7%;硬膜外麻醉硬膜损伤的发生率在非产科患者小于0.5%,而在产科患者为1.5%。硬膜外麻醉穿破硬膜后,有超过52%的患者出现头痛。

脑脊液持续泄漏引起的颅内脑脊液压力降低和继发于颅内压降低的代偿性脑血管扩张。

临床表现

症状延迟出现,最早1天、最晚7天发生,一般为12~48小时,很少超过5天。70%患者在7天后缓解。90%在6个月内缓解或恢复。

头痛特点:

坐起或站立15分钟内头痛加重,平卧后15分钟内头痛减轻头痛为双侧性,可为前额痛或后头痛或两者兼有,极少累及颞部疼痛其它症状:前庭症状(恶心、呕吐、头晕)、耳蜗症状(听觉丧失、听觉敏感、耳鸣)、视觉症状(畏光、闪光暗点、复视、调节困难)、骨骼肌症状(颈部强直、肩痛)

预防

(1)24G~27G非切割型穿刺针是脊麻理想的选择;

(2)用切割型穿刺针,穿刺针斜口应与脊髓长轴平行方向进针;

(3)阻力实验中使用不可压缩介质(通常是盐水)较使用空气发生率低;

(4)意外穿破硬膜后,留置导管24小时降低头痛发生率;

(5)延长卧床时间和积极补液并不能降低硬膜穿破后头痛的发生率。

神经机械性损伤

发生率:脊麻为3.5/00~8.3/00,硬膜外为0.4/00~3.6/00。但直接的机械损伤十分罕见,其发生率尚无统计学资料

神经机械性损伤病因:

(1)直接机械损伤:脊髓损伤、脊髓神经损伤、脊髓血管损伤;

(2)间接机械损伤:硬膜内占位损伤(如阿片类药物长期持续鞘内灌注引起的鞘内肉芽肿)和硬膜外占位性损伤(如硬膜外血肿、硬膜外脓肿、硬膜外脂肪过多症、硬膜外肿瘤、椎管狭窄)

诊断和治疗

(1)穿刺时的感觉异常和注射局麻药时出现疼痛提示神经损伤的可能;

(2)出现超出预期时间和范围的运动阻滞、运动或感觉阻滞的再发,应立即怀疑是否有神经损伤的发生;

(3)进展性的神经症状,如伴有背痛或发热,则符合硬膜外血肿或脓肿的表现,应尽快行影像学检查以明确诊断。

危险因素

(1)单纯依靠体表标志定位椎间隙水平是不完全可靠的,尤其是对肥胖的患者,需特别注意;

(2)接受长期鞘内阿片药物治疗的患者有发生鞘内肉芽肿的风险;

(3)伴有后背痛的癌症患者中超过90%有脊椎转移;

(4)全身麻醉或深度镇静下穿刺;

预防

(1)凝血异常的患者避免应用椎管内麻醉;

(2)严格的无菌操作、仔细地确定椎间隙的水平、穿刺针和导管的置入时细心操作;

(3)保持患者清醒或轻微镇静,以免不良征兆被全身麻醉或深度镇静所掩盖;

(4)已知合并有硬膜外肿瘤、椎管狭窄或下肢神经病变的患者尽可能避免应用椎管内麻醉;

(5)穿刺时如伴有明显的疼痛,应立即撤回穿刺针。

治疗

对于血管性损伤,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

如神经影像学检查提示有神经占位性损伤应立即请神经外科会诊。在症状发生8小时内外科解除神经压迫可以使神经功能得到最大可能的恢复。

目前认为,应用椎管内麻醉最基本的适应证是能够满足外科操作,并对患者不产生有害的结果。患者拒绝或不能配合完成麻醉操作被公认为椎管内麻醉的绝对禁忌证。其他椎管内麻醉的禁忌证包括:穿刺部位感染、颅内高压、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低血容量和贫血、严重的心脏病等等。出于法律上的考虑,并存的神经病变也常被作为椎管内麻醉的禁忌证。

关于椎管内麻醉适应证和禁忌证的掌握应综合患者的病情、手术要求、椎管内麻醉及其它麻醉方法的风险利益评估,由麻醉医生根据具体的临床情况做出个性化的判断。

在面临可能引起椎管内麻醉并发症的危险因素时,椎管内麻醉的选择与否需要麻醉医生权衡利弊同时取得患者充分知情同意后做出决定,并严格按照临床操作规范予以实施。

来源: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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